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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4-05-13 23:24:23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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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新闻出版署


关于执行《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1997年1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音像归口管理部门:
为全面掌握我国新闻出版行业的经济规模、经济结构、经营效益和经济发展速度,给国家机关制定政策,进行宏观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新闻出版行业的实际情况,新闻出版署制定了《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经国家统计局批准,该《制度》自1997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现将《制度》发给你们,请即组织本辖区的填报工作。为便于《制度》的正确执行,确保全国新闻出版行业统计数据按时汇总、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度》适用于新闻出版行业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各图书、报纸、杂志出版单位,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单位,图书发行单位,出版物印刷单位,出版物进、出口单位及印刷物资供销单位,必须按《制度》规定填报有关报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报。
二、《制度》由《单位基本情况表》、《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表(一)》、《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表(二)》三份基层报表组成。其中:《单位基本情况表》所有单位必须填报;《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表(一)》由图书、报纸、杂志出版单位,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单位,出版物印刷单位填报;《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表(二)》由图书发行单位,出版物进、出口单位,印刷物资供销单位填报。
1997年年报,出版物印刷单位暂定填报到国家和省级书刊印刷定点企业。新华书店系统,暂定填报到县及县级市新华书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华书店,将本地区基层店报表分别按县(县级市)、地(地级市)、省直单位、全省四级汇总后,连同基层报表一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
三、由于时间紧迫并缺少配套的计算机应用软件,1997年《制度》报表一律采用手工方式填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音像归口管理部门将本辖区的报表收齐、审核后,可不汇总,直接将全部报表报送新闻出版署计划财务司。
四、各地区填报的1997年《制度》报表,须于1998年2月底前报新闻出版署计划财务司。
五、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做好《制度》报表的填报工作。凡违反《制度》规定,拒报、迟报、瞒报、虚报统计报表者,新闻出版署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行业管理规章制度,予以严肃处理。1997年统计年报的考核情况,新闻出版署将于1998年6月向全国通报。
六、《出版财务统计报表制度》(1993年修订本),自1997年年报起停止执行。
附件:《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报表制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筹)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筹)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1998年4月14日  证监发字[1998]5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筹)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已经我

会证监发字[1998]55号文批准,请你所按照我会证监发字[1996]169号和423

号文的有关要求,组织好此次股票发行工作。本次发行要先验资后配号,对申购资

金到位情况要认真查实,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申购冻结资金的利

息,按企业存款利率计息(3天)部分归发行公司所有,其余部分存入交易所设置的

专户。发行申购后1个工作日内,请你所将发行情况反馈表传真至我会发行部;7

个工作日内,请将发行申购、冻结资金和认购中签明细的磁盘报至我会。未按时上

报有关发行资料的发行公司不予安排上市。


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

国函 〔2008〕 62 号


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气象局:
  水利部《关于审批长江流域防洪规划的请示》(水规计〔2008〕2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江流域防洪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力争到2015年,荆江河段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在遭遇类似1870年特大洪水时两岸主要防洪大堤不溃决,城陵矶以下河段能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过的最大洪水(1954年洪水);重要蓄滞洪区能适时适量运用,重要城市、洞庭湖和鄱阳湖区重点圩垸、主要支流堤防基本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上海市宝山区和浦东新区按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级风设防,其余海堤段按100年一遇高潮位加11级风设防。到2025年,建成比较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与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
  二、《规划》的实施,要遵循“蓄泄兼筹、以泄为主”的方针,坚持“江湖两利”和“左右岸兼顾、上中下游协调”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长江流域防洪总体布局,逐步建成以堤防为基础,三峡工程为骨干,干支流水库、蓄滞洪区、河道整治相配合,平垸行洪、退田还湖、水土保持等措施与防洪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全面提高长江流域防御洪水灾害的能力。
  三、加强防洪骨干工程建设,不断推进长江治理。继续加强堤防、海堤达标建设和河口整治,重点加固与长江中下游形成封闭圈的连江支堤、洞庭湖和鄱阳湖重点圩堤、汉江中下游堤防等重要堤防;在对三峡工程蓄水运用后河道冲淤变化研究的基础上,加强长江中下游重点河段的河势控制;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重点建设城陵矶附近有效分蓄100亿立方米超额洪水量的蓄滞洪区;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不断完善重点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制订城市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继续兴建对长江上游或重要支流防洪作用明显同时可减轻长江中下游防洪压力的骨干水库,提高调控洪水的能力;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灾减灾体系。
  四、认真做好规划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对防洪工程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认真组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五、加强防洪管理,提高洪水风险管理水平。严格按标准建设堤防,不得超过《规划》确定的标准;依法加强河道、湖泊和蓄滞洪区的管理,河道上特别是河口处的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任何工程建设均不得超越规划治导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防洪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确保工程正常运行。长江流域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规划、管理、监督、协调、指导的职责,加强流域防汛抗旱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加快流域防汛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全面落实防洪法的配套法规和防洪管理措施,抓紧研究制订防洪骨干水库联合调度运用方案。各类工程在汛期必须服从流域防洪调度。
  长江流域地域广阔,雨量丰沛,洪水峰高量大。流域内重要防洪保护区人口密集,经济发达。《规划》的实施,对保障长江流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长江流域防洪安全。

                             国务院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