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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7-06 07:39:1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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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



为实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总体目标,全面提高自学考试教育质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根据我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的通知》(教考试〔1998〕1号)和《关于制定、修
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编制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加强教材等自学考试媒体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考试〔1998〕5号)精神,制定、修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考试计划》。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是国家通过自学考试对专门人才进行培养的总体方案,它规定了人才培养的规格、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是实施学历教育和国家考试的标准;由全国考委机械类专业委员会根据我国机械行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要,结合自学考试特点拟订并由全国
考委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考试计划》,起着统一考试标准的作用,各地在执行中对课程门数和学分数不得变动,以保证统一规格和质量。
二、本通知附件专业考试计划中属教考试〔1998〕5号文件中规定实行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的课程,其统考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已经开考本通知附件各专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认真研究本考试计划,按照我部《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考试〔1998〕7号)要求尽快采取措施,逐步进行过渡,做到与本计划的要求相一致,具体课程的衔接过渡由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自行确定。过渡工作应于2001年底前结束。
在实施本计划过程或调整过渡中有何意见,望及时报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是为适应我国当前对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人才的迫切需要而设置的,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设专科与独立本科段,分别为专科与本科层次,其总体要求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科与本科水平一致。
本专业的课程均采用学分计算。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取得相应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专科的规定,取得五门公共基础课,七门专业基础课和三门专业课合格成绩,累计不少于78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专科毕业证书。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独立本科段的规定,本专业专科毕业或非本专业专科毕业取得规定的加考课程合格成绩后,再取得本科规定的四门公共基础课,六门专业基础课和三门专业课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5学分,并且毕业设计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同时
,其学业水平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具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于学士学位。
三、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专科层次培养从事机械制造工艺编制和工艺装备设计,机械制造设备选用、管理的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专科的专业基本要求是: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服务;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计算机应用、工程力学、机械设计、电工与电子技术、机械制造技术、数控技术等基础知识;具有初步的计算机绘图、编制机械加工工艺与设计工艺装备的能力,能够初步选用和管理机械制造设备,具备一定的经济分析能力。
独立本科段培养机械制造及自动化领域内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应用研究、技术改造、经济管理方面的高等工程技术人才。本科的专业基本要求是: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积极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掌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机软件基础、工业用微型计算机、检测技术、可编程序控制器、现代设计方法、机械制造装备设计、精密加工、特种加工、自动化制造系统和经济管理等基础知识;具有机、电、计算机相结合的初步设计能力和从事现代机械制造的
能力。
四、考试课程与学分
(一)专科
---------------------------------------
|类 别|序号| 课程名称 |理论学分|实践学分| 实践学分备注 |
|---|--|----------|----|----|---------|
| |1 |政治经济学 | 4 | | |
| 公 |--|----------|----|----|---------|
| 共 |2 |哲 学 | 4 | | |
| 基 |--|----------|----|----|---------|
| 础 |3 |大学语文(专) | 4 | | |
| 课 |--|----------|----|----|---------|
| |4 |英语(一) | 7 | | |
| |--|----------|----|----|---------|
| |5 |高等数学(工专) | 7 | | |
|---|--|----------|----|----|---------|
| |6 |计算机应用基础 | 2 | 2 | 上机 |
| |--|----------|----|----|---------|
| |7 |机械制图 | 6 | 1 | 计算机绘图上机 |
| 专 |--|----------|----|----|---------|
| 业 |8 |工程力学(机) | 5 | | |
| 基 |--|----------|----|----|---------|
| 础 |9 |机械设计基础 | 5 | 2 | 课程设计 |
| 课 |--|----------|----|----|---------|
| |10|电工与电子技术 | 4 | 2 | 实验 |
| |--|----------|----|----|---------|
| |11|工程经济 | 4 | | |
| |--|----------|----|----|---------|
| |12|机械制造 | 4 | 1 | 实习 |
|---|--|----------|----|----|---------|
| |13|机械制造技术 | 6 | 1 | 课程设计 |
| 专 |--|----------|----|----|---------|
| 业 |14|数控技术及应用 | 3 | 1 | 实验 |
| 课 |--|----------|---------|---------|
| |15|理论与实践 | 不得少于3学分 | 课程由各省自定 |
|-----------------|---------|---------|
| 学分总计 | 78 | |
---------------------------------------
说明:
1、考试课程的每个学分大致相当于全日制高等学校18学时教学时间;
2、序号为1-14的课程均属全国统考课程,必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3、序号为15的课程由各省根据当地实际自编大纲、教材,自行组织命题。
(二)独立本科段
---------------------------------------------
|类 别|序号| 课程名称 |理论学分|实践学分| 实践学分备注 |
|---|--|----------------|----|----|---------|
| |1 |中国革命史 | 4 | | |
| 公 |--|----------------|----|----|---------|
| 共 |2 |英语(二) | 14 | | |
| 基 |--|----------------|----|----|---------|
| 础 |3 |物理(工) | 5 | 1 | 实验 |
| 课 |--|----------------|----|----|---------|
| |4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3 | | |
|---|--|----------------|----|----|---------|
| |5 |计算机软件基础 | 4 | 1 | 上机 |
| |--|----------------|----|----|---------|
| |6 |工业用微型计算机 | 4 | 1 | 上机 |
| |--|----------------|----|----|---------|
| |7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 4 | 1 | 实验 |
| 专 |--|----------------|----|----|---------|
| 业 |8 |电气传动与可编程控制器(PLC)| 3 | 1 | 实验 |
| 基 |--|----------------|----|----|---------|
| 础 |9 |经济管理 | 5 | | |
| 课 |--|----------------|----|----|---------|
| |10|现代设计方法 | 5 | 1 | 上机 |
|---|--|----------------|----|----|---------|
| |11|精密加工与特种加工 | 6 | | |
| 专 |--|----------------|----|----|---------|
| 业 |12|机械制造装备设计 | 5 | 2* | 课程设计 |
| 课 |--|----------------|----|----|---------|
| |13|自动化制造系统 | 5 | 2* | 课程设计 |
|-----------------------|---------|---------|
| 毕业设计(论文) | 需答辩通过 | |
|-----------------------|---------|---------|
| 学分总计 | 75 | |
---------------------------------------------
说明:
1、实践学分中,带*的2学分课程设计(机械制造装备设计和自动化制造系统),应考者
选做一个;
2、序号为1-7,10的课程均属全国统考课程,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3、序号为8-13(10除外)的课程由各省根据当地实际自编大纲、教材,自行组织命题;
4、动力工程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机械制造技术(7)、数控技术及应用
(4);
5、工科类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机械制图(7)、机械制造技术(7)、数
控技术及应用(4)。
五、课程说明与自学教材
(一)专科
1.政治经济学(略)
自学教材:《政治经济学》(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宁玉山主编1993出版 武汉大学出版社
2.哲学(略)
自学教材:《哲学原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肖明主编 1997年出版 经济科学出版社
3.大学语文(专)
本课程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除中文专业以外其他专业的公共基础课,是为培养和检验自学应考者的语文知识和写作能力而设置的一门综合性文化基础课。该课程的主要内容精选了56篇古今优秀议论文、说明文、记叙文和诗歌,以及对这些作品的思想内容和写作方法的简要分析评
价。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使自学应考者在高中语文程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汉语言文学、文章的阅读理解的能力和对文学作品的初步分析评价能力,提高写作的能力和文化素养,并为学好高等教育其他各类专业课以及从事实际工作打下良好的语文基础。
自学教材:《大学语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徐中玉主编 1994年出版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4.英语(一)
本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其目的是使应考者掌握英语的基本知识,具有3000以上的英语词汇,学会使用常用的语言工具书,具有初步的独立阅读能力和翻译能力。应考者在学完本课程后,能掌握基本阅读能力,能凭借工具书阅读与本专业有关的英文资料并
能译成中文,译文基本通顺。
自学教材:《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高远主编 1998年出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5.高等数学(工专)
高等数学是本专业专科的一门公共基础课,通过学习,要求应考者系统地获得一元函数和微积分学和常微分方程,多元函数微积分学(包括空间解析几何)和级数的初步知识。在自学过程中要求应考者切实掌握各有关内容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比较熟练的运算能力和
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抽象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及抽象数学模型的初步能力。
自学教材:《高等数学》(上、下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陆庆乐、马知恩主编 1991年出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6.计算机应用基础(略)
自学教材:《微型计算机应用基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杨明福主编 1996年出版 机械工业出版社
7.机械制图
本课程是一门研究用投影法(主要是正投影)绘制机械图样和解决空间几何问题的既有理论又有较多绘图实践的专业基础课。其目的是培养应考者绘图、读图能力和初步的图解能力,同时学习公差与配合的基本知识。要求学会基本画法,能正确地绘制和阅读一般零件图和中等复杂程度
的装配图。所绘图样应做到:投影正确,视图选择与配置恰当,尺寸完全,标注清晰,字样工整,图面整洁,符合机械制图国家标准,学会查阅机械零件手册和有关国家标准,学会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关的标注方法。随着计算机绘图新技术的发展,要求了解计算机绘图的基本知识,熟悉计算
机绘图系统的组成,并初步掌握用一种典型的绘图软件来绘制二维图形。
自学教材:《机械制图》、《机械制图习题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虞洪述主编 2000年出版 出版社待定
8.工程力学(机)
工程力学是本专业一门专业基础课。它包括静力学、动力学和材料力学三部分。课程的基本要求是:掌握力学的简化及物体平衡时作用力之间的关系,掌握物体运动的特征及作用于物体上的力与物体运动的变化之间的关系,掌握工程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问题。本课程为机械设计
基础、机械制造基础和机械制造技术等课程提供必需的力学知识和有关基础理论,并培养应考者的辩证唯物观点和处理一般工程力学问题的能力。
自学教材:《工程力学》(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张德润主编 2000年出版 出版社待定
9.机械设计基础
机械设计基础是本专业一门专业基础课。它包括机构设计和机械零件设计两部分。课程的基本要求是:掌握和了解机构构造、运动、受力和机械效率,以及按给定的运动要求和力学条件选择机构类型和设计其主要尺寸。掌握和了解机械零件的工作原理、特点、失效形式、选用和计算方
法。通过本课程学习为机械制造基础和机械制造技术等后续课程提供必需的机构和机械零件的基本知识;同时培养应考者具有运用标准、手册进行一般参数的通用零件和简单机械装置设计的初步能力。
自学教材:《机械设计基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丁洪生主编2000年出版 出版社待定
10.电工与电子技术
电工与电子技术是本专业一门专业基础课,它是研究电磁现象和电子技术在工程技术领域中的应用。通过本课程学习,要求应考者掌握电路、电机以及电子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工程技术领域中应用的基本技能,着重于理解、掌握基本的实验技能。通过本课程学习为学习
机械制造技术和数控技术及应用课程打好基础。
自学教材:《电工与电子技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赵积善主编1999年出版 中国电力出版社
11.机械制造
机械制造是本专业一门专业基础课。它是研究常用机械零件的制造方法,即研究零件从选择材料、毛坯制造和热处理方法,直到机械加工成成品的密切联系生产实践的综合性课程。本课程包含金工实习,应考者需在生产现场观察铸造、锻压、焊接、热处理和切削加工。课程的基本要求
是:掌握和了解常用工程材料的性能、热处理方法和选用原则;铸铁、钢、有色金属的铸造及特种铸造方法;自由锻造、模型锻造、冲压、辊挤等方法;熔化焊、压力焊、钎焊等方法;金属切削原理、机床、切削加工方法、特种加工原理和加工工艺等基本知识。通过本课程学习为学习机械
制造技术和数控技术及应用课程打好基础;并为从事涉及机械设计和制造的技术工作奠定基础。
自学教材:《机械制造基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盛善权主编1999年出版 出版社待定
12.工程经济
工程经济是本专业专科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产生的一门技术科学和经济科学相互渗透的边缘学科。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经济分析的基本经济要素,工程经济分析的基本原理,经济效益评价的基本方法,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新产品开发与价值工程,设备磨
损的补偿及其经济分析,生产成本控制与分析等,通过学习,应掌握工程经济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以及经济效益的评价方法,以市场为前提,经济为目标,技术为手段,对多种技术方案进行经济效益评价、判断,并作出决策。
自学教材:《工程经济》(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陈锡璞主编 2000年出版 出版社待定
13.机械制造技术
机械制造技术是本专业专科的一门主要专业课。它由原机械制造工艺学,金属切削原理与刀具、夹具设计等课程的主要内容组成。本课程是一门以机械加工技术为主线,有机地融入切削过程,机床、刀具、夹具等内容的有关机械制造的综合性课程。课程的基本要求是:了解切削过程,
机床功用,典型零件机械加工工艺和现代机械制造技术的新发展。重点掌握机械加工工艺规程制订,夹具设计原理与机械加工质量,机器装配工艺等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与课程设计的实践训练,使应考者具有制订工艺规程、设计专用夹具和分析、解决机械制造生产过程
工艺技术问题的初步能力。为从事本专业的技术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自学教材:《机械制造技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董海森主编2000年出版 出版社待定
参考教材:《机械制造技术》 黄鹤汀、吴善元主编 机械工业出版社
14.数控技术及应用
数控技术及应用是本专业专科的一门专业课。课程的基本内容为通过典型产品——数控机床,学习设备的主体结构、计算机控制原理、伺服系统和反馈系统等方面的知识,并重点掌握两座标控制的编程技术,其中包括必要的数学计算。使应考者掌握数控机床的主要结构、工作原理、调
试、检测、运行和维护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自学教材:《数控技术及其应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林其骏主编 2000年出版 出版社待定
(二)独立本科段
1.中国革命史(略)
自学教材:《中国革命史》(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何沁主编 1993年出版 武汉大学出版社
2.英语(二)
本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英语专业除外)本科段的公共基础课,适用于完成了中学阶段英语课程的应考者。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应考者能比较熟练地掌握英语基础知识和语言技能,做到具有较好的阅读能力、一定的英译汉能力和初步的听、说、写及汉译英的能力,为获取
专业所需要的信息及进一步提高英语水平打下较扎实的基础。本课程包括较系统的英语语法知识,英语单词约3800个(其中中学词汇约1600个)和词组约750个,阅读量为50000余词。本课程的重点为英语的基本词汇和语法,课程的主要目的为培养阅读能力。
自学教材:《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下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高远主编 1998年出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3.物理(工)
物理学是研究物质最基本、最普遍的运动形式及相互转化和物质的基本结构及相互作用规律的学科。课程内容包括:力学、热学、电磁学、振动、波动、波动光学和近代物理学的基础理论;物理实验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技能;现代物理主要分支学科发展介绍;及其在科学技术和生产实际
中应用的初步知识。本课程是工科专业的一门重要基础课,可为高等工程技术人员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培养科研能力、开阔视野、激发探索和创新精神、提高科学素质及今后进一步学习新理论、新技术奠定必要的物理学基础。
自学教材:《物理》(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丁俊华、祁有龙主编1999年出版 辽宁大学出版社
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是本专业本科段的一门公共基础课,内容包括:随机事件与概率、随机变量与概率分布、随机向量、随机变量的数学特征、极限定理、样本、统计量与抽样分布,参数估计、假设检验、回归分析和方差分析。
自学教材:《概率论和数理统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范金城主编 1999年出版 辽宁大学出版社
5.计算机软件基础
计算机软件基础是本专业本科段的一门专业基础课。主要内容为:C语言与数据结构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应用,软件设计与开发的基本方法。本课程应有一定的上机实践。
自学教材:《计算机软件基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雷田玉主编1999年出版 出版社待定
6.工业用微型计算机
工业用微型计算机是本专业本科段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其主要内容为微机系统的组成原理以及在机电一体化工程中的典型应用。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是:学习目前最通用的主流机型IBM-PC计算机的原理和组成,学习其指令系统,并能编制汇编语言程序,熟悉和初步掌握PC总线工
控机接口技术、可编程控制器(PLC)的原理和应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学习计算机网络知识,为后续课程打下基础。本课程应有必要的上机(软件和硬件)实验。
自学教材:《工业用微型计算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赵长德主编 1999年出版 机械工业出版社
7.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是本专业本科段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本课程研究的对象是机械工程中常用的传感器的工作原理及其特性,中间转换器及与微机接口,本课程对动态测试及其信号分析与处理也作简明介绍。通过学习,应掌握常用的传感器工作原理及特性,中间转换器及与微机的接口方
法,并初步掌握传感检测技术、标定和校准方法,熟悉动态测试及其信号分析与处理的概念和方法。结合典型实例了解传感器在机电产品中的应用。本课程应有必要的实验。
自学教材:《传感器与检测技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张建民主编 2000年出版 出版社待定
8.电气传动与可编程控制器
电气传动与可编程控制器是本专业本科段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它是研究机械制造中的电力拖动,电气自动控制问题的一门学科。课程的基本要求是:掌握特种电机的控制、驱动系统的工作原理、系统分析、设计方法及PLC可编程控制器的工作原理与应用。
参考教材:《机床电力拖动与控制》 王光铨主编 机械工业出版社
9.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是本专业本科段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它系统地阐述了工程技术人员所必需的有关企业的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课程的基本要求是:了解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设备和物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以及财务成本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其在市场预测、经营决策中的一般方法
,以及在产品开发、工程项目投资中的技术经济分析评价和投资决策的具体方法。
参考教材:《企业管理与技术经济》 唐齐千等编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10.现代设计方法
现代设计方法是本专业本科段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它以计算机辅助设计(CAD)为主线,将有限元法和优化设计贯穿起来,并选一个简单的计算机软件将有限元法和优化设计的方法加以综合应用。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中的现代设计方法、计算机辅助设计(CAD)、优化设
计、有限元法,可靠性设计,平面刚架CAD设计和优化系统设计。通过学习,应初步掌握这些设计方法的基本原理和应用,为在工程中应用打下基础。
自学教材:《现代设计方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应锦春主编2000年出版 机械工业出版社
11.精密加工与特种加工
精密加工与特种加工是本专业本科段的一门专业课。精密加工是研究其所用的技术、工作原理和方法的课程。基本要求是:掌握精密加工和超精加工方法,加工误差与加工精度分析(热变形、振动、残余应力),精密元件加工,精密加工和超精密加工技术的展望。特种加工是有别于传
统机械切削加工的一些新的加工技术和方法。它是直接利用电能、电化学能、声能、热能以及将机械能等能量形式对各种难加工材料和复杂型面进行加工,基本要求是:掌握电火花加工、线切割加工、电化学加工、激光加工、超声波加工、电子束和离子束加工等各种特种加工方法的基本原
理、基本设备、工艺规律和主要特点及其应用范围。
参考教材:《精密加工》 袁哲俊主编
《特种加工》 刘晋春、陆纪培主编 机械工业出版社
12.机械制造装备设计
机械制造装备设计是本专业本科段的一门专业课。它介绍各类主要机械制造装备的用途、功能和工作原理及掌握主要机械制造装备的设计原理和方法。课程的基本要求是:掌握金属切削机床设计、工业机器人设计、物流系统设备设计。为今后分析与解决机械制造装备的设计、改装、运
行、开发与维修等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
参考教材:《机械制造装备设计》 冯辛安主编 机械工业出版社
13.自动化制造系统
自动化制造系统是本专业本科段的一门专业课。它是学习现代制造技术中的各种生产自动化的加工方法和特点。课程的基本要求是:成组技术;CAPP、FMS、CAD/CAM、CIMS;现代制造管理技术及物流技术等现代先进制造系统。要求应考者运用过去所学知识和本课程
基本知识相结合,来分析和处理机械制造自动化技术问题的初步能力。
参考教材:《先进制造技术》 张根保等编 重庆大学出版社



1999年3月4日

贵州省国防交通办法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国防交通办法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97号


《贵州省国防交通办法》已经2006年12月11日省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 林树森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贵州省国防交通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国防交通建设,保障战时和特殊情况下国防交通顺畅,根据《国防交通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国防交通的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防交通,是指为国防建设服务的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邮政、通信等交通体系。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交通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国防交通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 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负责全省国防交通工作。 县级以上国防交通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交通工作。 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邮政、通信等主管部门和承担国防交通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分别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国防交通工作,并接受国防交通主管机构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 县级以上国防交通主管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拟订地方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征得上一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邮政、通信等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省的国防交通保障计划要求,制定本系统国防交通专业保障计划,逐级报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审查后,纳入贵州省国防交通保障计划。 承担国防交通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国防交通专业保障方案,并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备案。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交通建设规划时,应当征求同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的意见,并将确定的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贯彻国防要求的民用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年度建设规划。 国防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以及验收后的资产、资料交接工作,应当有所在地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人员参加。 第九条 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每年应当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国防交通建设和贯彻国防要求项目。 第十条 国防交通控制用地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和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划定。 未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和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国防交通控制用地。 国防交通控制用地包括:国防交通保障计划中列为战时临时抢建铁路、道路、桥梁、隧道、机场、车站、渡口、码头、指挥所、通信枢纽等用地。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交通保障队伍在执行交通保障任务和战备巡查时,其车辆、船舶等机动设备优先通行,免缴过路(桥)费。国防交通车辆免缴过路(桥)费的通行证,由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会同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县级以上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交通保障队伍执行交通保障任务和战备巡查的车辆、船舶等机动设备,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国防交通标志。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国防交通主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事运输和特殊情况下的紧急交通运输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安排军事运输计划,重点保障紧急军事运输;承担军事运输的企业应当保证任务的完成。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组织拟订本级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报本级国防动员机构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备案。 县级以上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建立预动员征用民用运力档案和数据库。 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邮政、通信等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同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报送上一年度民用运力登记的有关资料和情况。 第十四条 国防交通地方物资储备计划由县级以上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根据国防交通保障任务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物资储备计划,并报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动用地方储备的国防交通物资,应当经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批准;动用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给予补充。 第十六条 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票据法上的法律关系包括票据关系和票据上的非票据关系。
(一)票据关系
票据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其中,票据的持有人(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对于在票据上签名的人可以主张行使票据法规定的一切权利;在票据上签名的票据债务人负担票据义务,即依自己在票据上的签名按照票据上记载的文义,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指由票据法直接规定的、不是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法律关系。它与票据关系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票据关系是由当事人的票据行为而发生的,非票据关系是直接由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第二,票据关系的内容是票据权利义务关系,它与票据紧密相连,权利人行使权利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而非票据关系则不需要。非票据关系也称票据基础关系,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原因关系。指票据当事人之间授受票据的理由。如出票人与收款人之间签发和接受票据的理由、背书人和被背书人之间转让票据的理由等。
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原因关系只存在于授受票据的直接当事人之间,票据一经转让,其原因关系对票据效力的影响力即被切断。
2.票据预约关系。指票据当事人在授受票据之前,就票据的种类、金额、到期日、付款地等事项达成协议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即当事人之间授受票据的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它实际上是沟通票据原因和票据行为的桥梁。但该合同仅为民事合同,当事人不履行票据预约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仅构成民法上的债务不履行,不属于票据法规范的对象。
3.资金关系。指汇票出票人和付款人、支票出票人与付款银行或其他资金义务人所发生的法律关系。即出票人之所以委托付款人进行付款的原因。一般说来,资金关系的存在或有效与否,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出票人不得以已向付款人提供资金为由拒绝履行其追索义务;付款人也不因得到资金而当然地成为票据债务人,作为汇票来说,付款人的承兑行为才是其承担票据债务的法定条件。

作者:苏佰林 刘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