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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政策、信贷政策、土地政策等的调整对企业的影响/袁倩

时间:2024-07-05 17:45:09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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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对电源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山东中华聊城发电厂 袁 倩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电力需求矛盾加剧,2004年,全国有24个省级电网出现了拉限电。发电装机容量虽然也保持着高速增长,但装机增长速度继续低于用电增长3个百分点左右,电力供需形势比去年更加紧张。供用电形势对电源建设项目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但另一方面,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调整对电源建设项目的制约和影响又是不容忽视的。
针对近年来投资增长过快和投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对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的严重制约,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出台了一些限定性的政策。如项目注册资本金的提高。国发[2004]13号文《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中规定的基本建材项目资金比例的大幅度提高,势必影响到电源建设项目的造价及经济性。
在银行信贷方面。由于目前银行内控机制不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待完善。为了降低金融风险,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银行上收信贷权限,严控热点行业贷款,对建设项目的贷款条件更加严格。在项目融资贷款方面,银行严格控制贷款权限,对贷款项目严格审查,贷款承诺函只能由总行出具。并严格规定:必须取得项目的正式核准或批准立项文件后方能办理融资贷款手续,这样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银行的金融风险。但上述政策的变化对电力项目的建设起到了抑制作用。
在土地政策方面,为了推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国土资源部动作频频,而且力度很大,国土资源部严格土地管理、加强耕地保护, 严把土地审批关键环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运用土地政策调控土地供应,遏制部分行业过度投资和重复建设。停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用地供应。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实施情况的报告》明确要求,要坚决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认真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建立更加严格的用地审批制度和土地监管体系,改革和完善征地制度;积极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抓紧建立参与宏观调控的机制;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改革征地制度,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对建设项目用地作出了更加严格和具体的规定。
上述政策对电源建设项目,尤其是新建项目的建设都起到了很大的制约作用,需要遵循的政策法规及履行的审批及核准程序更加严格,建设项目面临的形势也更加严峻。项目建设单位只能在认真学习并执行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在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积极推进项目的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议

中国政府 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议


(签订日期1989年11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作为缔约双方,为了发展两国的友好关系,方便两国公民往来,根据平等互惠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互免签证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有效的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有效的外交、官员、加注政府公务或免费的普通护照,通过对方向国际旅客开放的口岸入境、出境或过境,免办签证。

  第二条 本协议第一条所规定的双方享受免办签证的公民,在对方境内逗留期间,应遵守该国的法律和规章。

  第三条 缔约任何一方有权拒绝不受欢迎或不可接受的缔约另一方公民进入本国领土;有权缩短或终止另一方公民在本国领土上逗留的期限,并无须说明理由。

  第四条 由于公共秩序或国家安全的原因,缔约一方可以临时中止执行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如采取这一措施,至少须提前七十二小时通过外交途径通知缔约另一方。

  第五条 如缔约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应通过外交途径书面通知缔约另一方,并自通知之日起第三十天失效。

  第六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第三十天生效。
  本协议于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在达卡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
    代   表           代    表
     钱其琛         阿尼斯·伊斯拉姆·马赫穆德
    (签字)             (签字)

国务院批转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业管理若干问题请示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批转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业管理若干问题请示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同意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行业管理若干问题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旅游业是创汇、创收的重要产业,开发潜力很大,前景广阔。同时,旅游业又具有跨行业、跨地区的特点,综合性很强。根据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提出的大力发展国际旅游业的要求,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加强旅游全行业管理,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
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以取得更好的效益,为增进我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的了解和友谊,为进一步促进对外开放和国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关于加强旅游行业管理若干问题的请示(1991年1月9日 国家旅游局)
国务院:
我国旅游业经过一年多的重振工作,随着国内整个形势的稳定,出现了可喜的重大变化。旅游收汇计划超额完成,客源市场打开局面,旅游业的治理整顿取得了很大成效,旅游有了新的发展势头。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旅游市场秩序紊乱,旅游服务质量下降;对外随意削价竞争,造成
国家收入严重损失;旅行社经营不规范,致使商业信誉下降等等。这些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将影响我国旅游业的振兴,不利于改革开放和为国家创汇、创收。由于旅游业综合性很强,旅游企业和相关行业,分属不同部门和不同层次,具有头绪多、环节多的特点,旅游行程又依托性大、连贯
性强,因此,旅游业实行行业管理难度较大,加强旅游行业管理更为迫切。根据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提出的大力发展国际旅游业的要求,为保证我国旅游业得以持续发展,现就加强旅游行业管理若干问题提出几点意见:
一、我国旅游业应贯彻一边建设、一边创收的原则。今后几年,要继续完善和开发旅游资源,加强配套建设,广泛招徕客源,提高服务质量,为我国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多做贡献。凡是“八五”和“九五”期间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地方,各级政府要把旅游业作为一项产业,纳入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旅游经营单位要按照隶属关系和行业归口关系,建立双重计划统计和考核管理制度。
二、国家旅游局和地方各级旅游行政部门是旅游工作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实行旅游全行业的管理。各级各类旅游企业的人、财、物,由企业归属部门负责领导和管理,旅游经营活动应接受旅游管理部门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各级旅游企业都应参加当
地的行业评比、检查等。对与行、游、住、吃、购、娱有关的旅游涉外企业和单位,旅游管理部门应经常进行检查,保障旅游行程顺利进行。对非法阻挠旅游行程、敲诈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单位和个人,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应分别不同情况,直接进行处理或会同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予
以查处。对处理不服的,必须首先保证旅游者的行程顺利,然后再提出申诉。
三、要根据国办发〔1990〕15号文件的规定,继续清理整顿旅行社。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集团化政策,近期在全国办好四五个成体系的骨干旅行社集团。今后成立新的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由国家旅游局从严审批。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应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对
游览点摊贩和书画销售重点加强管理。同时,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不讲道德、商贩追售商品、追换外汇等问题,以保持游览点良好的旅游秩序和环境。
四、加强对外宣传促销管理。凡参加国外旅游展销活动和在国内举办全国性的国际旅游展销活动,由国家旅游局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如牵头举办跨省、市的区域性国际旅游展销活动或连续举办以旅游招徕为主的定期的旅游节庆活动,应报国家旅游局审批。各地旅
游企业派出的常驻经营机构,一律经省一级政府审查后,报国家旅游局或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所有外派机构和促销人员,都要接受我驻外使领馆和国家派出的驻外旅游办事处的监督和管理。
五、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散客旅游的管理。要主动配合执法部门对海外旅游者在华期间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以旅游者身分来华的外国记者、神职人员,应特别加强管理,防止他们在华从事采访、传教等与旅游者身份不符的活动。同时,旅游企业有责任保护旅游者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犯。有关部门需对旅游者进行检查、质询时,应征求旅行社或饭店的意见。为维护我国旅游业的声誉和利益,统一旅游市场的管理,严禁非旅游经营单位非法或变相经营旅游业务。有签证通知权的非旅游单位不得以经商、洽谈业务等名义为海外旅游者发签证通知。如发现旅游从
业人员参与违法活动,必须依法惩处,并追究有关领导者的责任。
六、对外公开宣布中国的旅游服务人员不收小费。凡是向客人索要小费或因无小费而不提供服务的,要严肃查处。陪同人员带领旅游团组到商店购物时,严禁索要回扣,以维护我国旅游业的声誉。
七、旅游商品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国家创汇的重要途径之一。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组织力量,研究、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的旅游商品,搞好旅游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要适当放宽对海外旅游者购物额的限制,具体事宜由国家旅游局会同经贸部协商确定。
八、切实做好旅游交通运输工作,提高我国民航、铁路、交通和旅游企业的声誉和总体经济效益。旅游部门应加强外联工作的计划性,根据民航、铁路、交通部门所制定的航班、火车时刻表,合理安排乘机、乘车计划,并事先提报给有关交通部门。民航、铁路、交通部门与旅游部门要
密切配合,在同等条件下,对海外旅游者实行优先,包括运行路线设计,购买机票、车票等。
九、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要继续发扬亚运会的奉献精神、民族精神,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培训抓出成效。要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要切实加强管理,深化企业改革,使旅游企业管理尽快走上规范
化、科学化轨道,把整个旅游服务水平提高一步,为国家建设和对外开放做出更大的贡献。



1991年2月12日